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直机关团的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2013年县直机关团工委在县直机关工委和团县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的工作目标要求,紧贴县直机关团的工作实际,围绕年初工作部署,在提升团员素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开展志愿者服务、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方面都做了一定的工作。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素质。
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通过读书交流和专题培训等形式,夯实了理论素养。利用各种方式和平台不断加强对县直机关团员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召开了县直机关团的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团县委领导来给大家讲解团的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团干部的业务水平。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用中国梦打牢广大团员青年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开展了学习五.四精神系列活动,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 激励团员青年爱党爱国、奋发学习、成长成才,报效祖国。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微博、QQ群、网站等平台加强学习讨论,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新风正气,弘扬主旋律。
二、强化机关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3年为加强县直机关团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开展,充分调动县直机关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县直机关工委研究并报团县委同意,调整了县直机关团的工作委员会,7名同志成为新一届县直机关团的工作委员会成员,并结合各自特长和岗位特点进行了分工。同时针对县直机关团组织中存在少数团干部任职时间比较长、年龄比较大、兼职较多、工作激情比较缺乏的现象。县直团工委通过沟通,先后指导县直机关5个团支部进行改选,把一批年纪轻、干劲足、激情高的同志充实到团干部队伍中。积极做好团员青年的推优入党工作,2013年共向党组织推荐了20名优秀同志。
三、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强化团员青年的组织意识。
积极倡导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先后组织多批机关志愿者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如招投标局团支部成立以团员青年为主体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利用休息日和节假日走访城市社区征迁困难户;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帮助困难群体;实施了“与爱同行”结对帮扶关爱特困女生行动。县检察院团支部组织青年干警在“学雷锋月”、“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了送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与社会弱势群体、老劳模、老先进、低保人员、下岗特困职工、留守儿童结成了帮扶对子,在能力范围内帮助其解决了各种实际困难,通过这些志愿者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团员青年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彰显了寿县青年的文明风采。
四、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
县直机关团组织积极寻找创建活动切入点,不断创新活动的开展方式,在各行各业生产、管理、经营、服务中,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团结协作,创先争优。2013年县招标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团组织分别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缴中心等一批青年集体荣获“县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现阶段,县直机关团工委正积极争取,指导县检察院控申科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争当寿县建设的主力军。
2013年机关团员青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投身寿县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滚滚大潮中,一大批团员青年的身影出现在城市建设、征迁安置、信访维稳及生产和管理一线,为寿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各位领导、同志们,县直机关团的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我们的工作离各位领导的要求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希望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县直机关团工委决心在县直机关党委和团县委的领导下,牢记使命、坚定信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科学严谨的态度,围绕中心,服务青年,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县直机关团的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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