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青〔2008〕7号
寿县创建“全国团建先进县”工作
实 施 方 案
创建“全国团建先进县”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基层团组织工作成果的最佳体现。2007年10月,我县被团中央列为第五批“全国团建先进县”创建单位;2008年4月,我县又被团省委列为全省十个整体化推进区域共青团工作和建设试点县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扎实开展创建“全国团建先进县”活动,推进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目标的实现。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党建带团建,紧扣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着眼基层团建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区域覆盖、开放互联、尊重主体、促进活跃”的总体思路,以乡镇为基本工作单位,着力推进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逐步构建与社会发展、青年变化相适应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动员方式、联系途径、工作保障,切实增强团组织的整体活力。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依托党建带动,建立并完善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把团建任务纳入党建任务统一部署和实施,把团建考核纳入党建考核进行统一检查和评比。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力争使我县基层团组织“五有”率(有一个好的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在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中达到90%以上,在行政村、社区(街道)和“两新”组织团组织中达到80%以上。在此基础上,创建一大批“四个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五四红旗团委”。
具体目标:从2008年开始,全县每年力争建成100个基层团建示范点,其中各乡镇每年要抓好村团(总)支部团建示范点各2个,学校、“两新”组织、社区(街道)团建示范点各1个;在县直单位中每年抓好团建示范点5个。全县每年新命名县级五四红旗团委10个,五四红旗团(总)支部30个;全国、省、市级创建名额根据计划分配,实行逐级申报。到2008年底,对符合独立建团条件的“两新”组织,建团率达要到60%以上,对没有独立建团的“两新”组织中团员青年的组织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均要达到70%以上;社区建团率要达到100%。确定寿春镇、安丰镇、正阳关镇、堰口镇、众兴镇共五个乡镇为全县整体化推进共青团工作和建设试点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扩大区域覆盖
1、加强县、乡、村三级团组织建设。保持党团组织的对应设置,发挥乡镇团委、村级团组织的基础作用,把乡镇区域内的各类青年都纳入乡镇团的服务范围,形成以乡镇团委为核心、区域内各类团组织广泛参与的乡村团组织网络。
2、推进“两新”组织及社区建团。对“两新”组织,凡有党组织又有团员青年且符合建团的地方,确保建立团组织。暂时没有建立党组织、又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采取联合建团等方式,灵活设置团的组织。围绕社区党建,全面加强社区团组织建设上,确保实现“一居一支”目标,实现社区团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培育各类青年组织。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探索创建青年协会或联谊组织;在试点乡镇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建立运转良好的青年中心;依托乡村的支柱产业,积极培植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引导青年自组织健康发展的方式方法。
4、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扩大选才视野,在乡村两级积极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农村青年带头人等担任基层团的职务,将各类青年带头人吸纳培养成团青组织工作骨干,开展好相关培训工作。
(二)培植工作项目
1、立足实际,推进团的重点项目。围绕“新农村、新青年、新风采”主题,集中打造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品牌,在引导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养青年带头人、活跃乡村文化、服务农村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2、因地制宜,创造实施特色项目。按照党政关注、青年欢迎、共青团能为的要求,团县委重点抓好1-2项牵动性的工作项目;每个乡镇团委重点抓好1至2项特色项目;每个学校、社区、村团组织重点做好1个特色项目,确保项目真正做实、做出成效。
3、创新提高,深化传统品牌活动。推进希望工程爱心助学、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保护母亲河行动、城乡互助手拉手、真情助困进万家等共青团品牌活动的深入实施,提升活动内涵,扩大活动影响,建立良性运转机制。
(三)建立保障机制
1、推行区域联动与协作。推动乡企、乡校,村企、村校以及乡与乡、村与村等团组织之间的共建合作,采取工作轮值制等方式,平等合作,共同发展。探索建立区域共青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党政领导任主要负责人、团组织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规划、推进本区域团的工作和建设。
2、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争取党政部门重视和支持,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在团的组织设置、工作任务、经费保障、干部队伍配备与待遇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为推进团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规范团务管理。探索制定《团务规范化管理手册》,加强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规范县、乡、村三级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确保团的建设符合标准、团员管理规范、活动开展正常、团务管理公开。
4、推进基层团的民主建设。适时在有条件的乡镇,对公推公选乡、村两级团组织班子进行试点,推动团的支部领导班子直接选举,探索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团的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完善“推优入党”工作制度,为党组织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共分四个阶段,从2008年1月开始,到2009年6月基本结束。
1、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1月—4月)。成立全县党建带团建暨创建“全国团建先进县”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意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并于
2、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5月—10月)。各乡镇、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组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开展工作调研,按照全县党建带团建及创建全国团建先进县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将于6月底前开展不定期督查。各地、各单位要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发现亮点、培育典型,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3、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2月)。各创建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汇编整理好有关档案资料,并于11月底前将创建总结上报全县创建“全国团建先进县”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做好创建活动的考核验收和评比达标迎检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将于2008年12月组织验收,并向上申报验收。
4、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月—6月)。对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积极搞好“回头看”和阶段性整改提高,进一步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创建“全国团建先进县”是全面推进团的工作和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明确责任目标,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2、突出示范,注重引导。要确立工作重点,找准工作着力点,突出抓好各种类型的创建工作示范点。要注重点面结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3、加强宣传,强化督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媒体宣传、简报督查、情况通报、现场办公、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
报:县委、县政府,团市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
抄:团市委组宣部,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
发:各基层团委(团工委)、少先队总部
皖公网安备34040002000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