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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青联〔2010〕1号

2010

阅读次数:1352 信息来源: 寿县共青团 发布时间: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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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青联〔20101

 

 

关于开展“3.5寿县青年志愿服务统一

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党团组织:

35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统一行动日,为进一步强化青年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核心理念,展示我县团员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和谐寿县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新城区建设,团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定于35在城区范围开展县直机关青年志愿者服务统一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035上午800-1100,棋盘街

二、活动单位:(名单见活动方案)

三、活动主要内容: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奥运知识、医疗保健、法律援助、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的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为民服务公益活动。

四、几点要求:

1、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好志愿服务的内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真正体现县直机关青年为民服务的志愿奉献精神,展示当代青年良好形象。

2、要充分利用这次全县统一行动开展的契机,建立健全县直机关青年志愿服务的各项运作制度,拓宽参与志愿服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实行志愿者注册化,促进志愿服务活动逐步走上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3、要积极引导更多青年及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志愿者行列,全面投身到寿县新城区建设中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寿县新城区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推进和谐寿县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活动方案

 

                   共 青 团 寿 县 委 员会

                     中共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222

附:

寿县“3.5青年志愿服务统一行动日”活动方案

 

一、参加单位:卫生局、农委、畜牧局、农机局、供电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广局、环保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教育局(城区学校)、自来水公司等

二、活动形式:1、设立服务台,台前悬挂单位标志横幅;2、制作宣传展板;3、发放宣传资料;4、提供便民服务。

三、活动重点:

卫生部门:开展疾病防治宣传,提供义诊服务,组织单位不少于2家。

涉农部门: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宣传。

教育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组织单位不少于3家。

公安部门:开展道路安全知识及禁毒知识宣传。

司法部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科技部门:开展地震知识及其他科普知识宣传。

文广部门:开展有关政策法规宣传、义务家电维修,有线电视网络服务。

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宣传。

劳动部门:法规宣传、维权服务,就业岗位咨询等。

自来水公司:开展节约用水等水知识宣传。

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结合各自业务特点进行宣传并办理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