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青〔2014〕2号
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基层团委(团工委):
2013年度全县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投身幸福寿县建设,在谱写“中国梦”的寿县篇章进程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此,团县委决定对2013年度在全县团的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五四红旗团委(15个)
堰口镇团委、迎河镇团委、板桥镇团委、大顺镇团委、炎刘镇团委、寿县一中团委、寿县三中团委、安丰高中团委、瓦埠中学团委、寿春中学团委、安丰中心学校团委、邵店学校团委、堰口中心学校团委、迎河中心学校团委、开荒初中团委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22个)
方兴中学八年级团支部、陶店中心学校九年级团支部、枸杞初中八一班团支部、安丰高中高一(15)班团支部、安丰塘中心学校七(一)班团支部、丰庄中心学校九(2)班团支部、广岩中学八(2)班团支部、正阳中学高三(2)班团支部、茶庵小学教工支部、旭东学校九(10)班团支部、陶圩初中八(1)班团支部、郉铺初中七年级团支部、八公山乡万景大酒店团支部、寿春中学八(8)班团支部、寿春中学九(1)班团支部、安丰镇大学生村官团支部、涧沟镇文化站团支部、寿县二中高一(7)班团支部、寿县三中九(6)班团支部、寿县三中八(6)班团支部、迎河中学高二(6)班团支部、寿县招投标管理局招投标中心团支部
张德富、黄德中、冯立明、李 森、李 媛、余绍东、刘茂慧
聂小平、马 群、吴久伟、祝 旭、涂 静、刘和兵、刘楠楠
邹 薇、金 萍、邹 春、齐晓通、张绪庚、邓正亮、陶 娜
张倩倩、王 辉、陶 丽、李跃勇、吴 建、时应虎 张 锐
刘 梅、王海燕
四、优秀团员(63名)
方 徐、朱孟平、刘丹阳、陶 金、张梦杰、孙 涛、李 亚
时梦媛、周理民、朱纪美、许苗苗、潘露露、王骏泽、王海滨
刘平瑞、张富恒、李 理、江雪莲、杨 雪、刘婉怡、汪玉洁
赵弘毅、曹 原、桂午阳、徐本洁、黄 成、陶若宇、叶博雅
徐 波、陈培婷、王越春、吕宏磊、吴星雨、袁礼玲、朱佳佳
张 晰、徐魏逸凡、韩 数、廖 瑞、王若星、徐 玮、余先芹
方 静、刘 阳、刘亚男、胡 怡、姜应浩、许 珂、徐思妤
江 畔、孟寅春、李海梅、孟 欣、黄 蕾、王 磊、舒 畅
陶 鹏、王静屏、权 威、周 蕊、李木易、金 璐、许 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希望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进取,进一步推进我县团的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