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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比赛的通知

阅读次数:3334 信息来源: 寿县共青团 发布时间: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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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青联[2013]9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

 

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属学校团队组织:

20121129,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深情地阐述了中国梦。他说: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的提出,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实现民族复兴的内心渴望和高涨热情,为了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了解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持续奋斗的伟大历程,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始终牢记党的殷切希望,经研究,县教育局、团县委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目的

只有从身体到心灵都格外强健、充满理想与追求的一代又一代中小学生茁壮成长,才能托起真正的“中国梦”。活动旨在培养全县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他们确立积极的奋斗目标、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培养和提高全县中小学生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和写作水平。

二、征文主题

这次征文比赛的主题是:中国梦·我的梦

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希望才会有激情,有激情才会有事业,有事业才会有未来。中国梦里,有强国也有富民中国梦里,有期盼也有实干。中国梦有大有小,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只有民族、国家全面科学发展,个人才能实现梦想。同样,只有每个人都充满激情和梦想,中国梦才够美丽,才够坚实。

三、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和中学组。

四、活动时间

20134月至6月。

五、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县教育局、团县委共同主办,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共同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朱多蕴;联系电话:0564-4022487

六、活动进程

(一)组织阶段(2013 4月中旬)。主办单位联合发出比赛通知,各中心校、县属学校团队组织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二)初赛阶段(2013415日— 5 15日)。各中心校、县属学校要分组别开展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并对获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决赛阶段(20135月下旬)。各中心校、县属学校于530日前分组别各推荐1篇优秀征文,上报团县委办公室,并附电子版。

(四)表彰阶段(20136月)。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征文评选出小学组、中学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并择优登载于寿县共青团网站。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参赛作品仅允许指定1名指导教师。

七、相关要求

1.征文内容须紧扣“中国梦·我的梦”主题,结合自身生活实际,可以畅谈自己心中的“中国梦”,也可以展望“幸福寿县”的光明前景;可以深刻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也可以尽情书写“我的梦”——自己的美丽梦想。思想必须积极向上,能够弘扬主旋律、具有时代感,角度自选,体裁不限。小学组字数在600字以内,中学组在1200字以内。参赛作品务必注明组别、姓名、学校、联系方式和指导老师。

2.严禁剽窃和抄袭,如有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学校。参赛者文责自负。

3.所有获奖作品,即被视为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4.本次征文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组委会名单

 

 

 

 

 

 

 

 寿县教育局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

                                    201348

 

 

 

附件:“中国梦·我的梦”征文活动组委会名单

 

  任:     夏承开    寿县教育局局长

                    石阳玲    寿县团县委书记            

 

副主任: 汪守贵    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黄丽娟    寿县团县委副书记

 

  员:            寿县教育团工委书记

                    朱多蕴    团县委学少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