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选树创先争优动态标兵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团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省委、县委创争领导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县“党团共建创先争优动态标兵”选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共青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共青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积极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当优秀团员团干部”为主要内容。
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要做到“四个好”:一是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从实际出发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二是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三是活动开展好。围绕全团重点工作部署和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四是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争当优秀共青团员要做到“四带头”:一是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带头争创佳绩。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技能,开拓创新,艰苦创业,不断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争当优秀共青团干部要做到“四表率”:一是做勤奋学习的表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技文化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深入学习团的业务知识,研究团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团的岗位,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团的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三是做服务青年的表率。紧紧围绕青年需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积极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自觉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四是做弘扬正气的表率。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时刻注重品行修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状态良好,始终保持团干部的政治本色。
二、选树“党团共建创先争优动态标兵”的方法
1、县级“月标兵”。县级“月标兵”由各乡镇团委、县直机关团工委、县属学校团委和中心校在本级“标兵”中择优申报推荐,申报推荐材料交送团县委创先争优领导组办公室。团县委创先争优领导组对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调查审核,择优在团县委网站公示5天后,推荐上报至县创先争优办公室,由县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通报表彰。
2、县级“季标兵”。县级“季标兵”由团县委创先争优领导组据实在县级“月标兵”中择优申报推荐。申报材料于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2日前送交团县委创先争优领导组办公室,团县委创先争优领导组对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调查审核,择优在团县委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推荐上报至县创先争优办公室,由县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通报表彰。
3、县级“年标兵”。县级“年标兵”由团县委创先争优领导组据实在县级“季标兵”中择优申报推荐。申报材料分别于2011年5月上旬和2012年5月上旬送交团县委创争领导组办公室。考评结果在团县委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分别于2011年5月下旬和2012年5月下旬送交县创先争优办公室。由县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通报表彰。
三、几点要求
1、要注重结合。共青团系统创争“标兵”的树立及推荐要纳入全县共青团系统的各级各类考核考评中。在创争活动期间,所有评先评优和对外典型宣传,都应优先从创争“标兵”中产生或确定;创争“标兵”也应从各级各类先进模范中推荐产生。
2、要注重连续性。各级团组织要不断细化量化本级“四个好”、“四带头”和“四表率”具体标准,不断将双学双比、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新的高潮。在上报“标兵”的过程中切忌搞平衡照顾,“标兵”一定要是当期累积综合评价相对最好的。
3、要注重上报的规范性。
从2010年10月开始,每月20日前各乡镇团委,县直机关团工委,县属学校团委、中心校要按时上报“月标兵”(个人一个,集体一个);
要认真填写创争“标兵”推荐表,主要事迹不少于1500字,申报单位要盖章,主要负责人要签字;
推荐表要报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发至团县委邮箱:sxtxw@126.com);
“标兵”对象为个人的要同时报照片两张(一张证件照,一张生活照),同时把两张照片的电子版发至团县委邮箱。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
2010年10月20日
团队系统创争“标兵”推荐表
第 月(季、年)“标兵”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标兵”对象 |
|
“标兵”类型 |
|
主 要 事 迹 材 料 ︵ 推 荐 理 由 ︶ |
| ||
申 报 意 见 |
申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团 县 委 意 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