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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1543 信息来源: 寿县共青团 发布时间: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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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团队组织:

先将团省委权益部《关于开展2013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乡镇团委要以广播、条幅等形式在人员聚集的村街开展安全咨询宣传。

2.学校团队组织要以板报、安全讲座、模拟互动等方式开展各富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3.各基层团队组织要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于2013222日前上报团县委办公室。(sxtxw@126.com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

                            2013117

 

 

 

 

 

 

关于开展2013年“青春自护·平安春节”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团市委权益部:

春节寒假是安全事故多发期,青少年的人身健康安全也容易受到侵害。为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特别是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安全的良好氛围,于2013年寒假前后在全省统一开展以“青春自护·安春节”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工作要求如下。

一、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

各地团组织可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紧扣“青春自护·平安春节”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自护教育活动的重点和具体主题。内容可以包括:春运期间交通安全、青少年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假日娱乐场所安全、净化网络环境、防火防灾、防范烟花爆竹意外伤害、防范拐卖儿童、女童保护、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禁毒、防控艾滋病等,为青少年平安度过春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活动

各地要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铁路民航、公安消防部门、安监部门、教育卫生部门、社区街道、心理卫生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合作,动员心理咨询、儿童保护、食品安全以及其他相关领域专家和高校、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力量,广泛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确保活动效果。

三、运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

各地团组织要丰富教育活动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生动多样的教育形式和宣传载体。可以采取在人员密集的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大型社区、留守儿童集中的村镇开展咨询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村镇组织专题教育讲座、座谈会、亲子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体验模拟、互动游戏等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广电、报刊、微博、网站、短消息等大众化传媒以及册页、海报等进行宣传。在相关媒体开设专栏,播放专题讲座和访谈节目。在网站、公共传媒传播平台,利用各地服务台工作微博、短信平台等网络新媒体资源,宣传安全自护知识,组织专题微活动、微访谈等,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活动开展过程中可随时向团省委权益部报送动态信息和图片。请各地于228日之前报送寒假自护教育活动总结,应包括活动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形式、活动覆盖面和效果等相关情况和数据,发送到邮箱26513169@qq.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昊 0551-65225524

                  邮 箱:26513169@qq.om

 

 

 

 

 

                             团省委权益部

                            2013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