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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中学阳光志愿社参加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服务活动

阅读次数:841 信息来源: 寿县共青团 发布时间:20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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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日上午,寿春中学阳光志愿社在寿春路与寿蔡路交叉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服务活动。校分管领导孙全献、团委委员和阳光志愿社部分社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寿春中学志愿者积极向市民和行人发放解读《致城区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百余份,呼吁大家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志愿者和践行者。倡导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改善城区交通秩序,为建设更加安全、文明、有序家园环境多做贡献。 

据悉,本次活动由县文明委组织,我县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参加,活动历时789三个月。寿春中学作为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四、第五、第六届市级文明单位,还将继续参加7158281996923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