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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调研2012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

阅读次数:1208 信息来源: 寿县共青团 发布时间: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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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团县委副书记王丹一行,对我县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单位进行调研指导。选择了堰口派出所、安丰片区刑警中队、三觉土管所、刘岗邮政储蓄所、炎刘计生办、小甸法庭、小甸财政分局等七个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并相应提出创建标准和相关要求,各单位也就“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管理、服务、业务、生产中创建的具有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这次调研,总的看来,我县各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的创建意识较强,也都具备一定的创建条件,但创建氛围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的细节也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