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寿春中学田径场上惠风和畅,歌声嘹亮。寿春中学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暨第五届“五月的花海”校园合唱节歌咏比赛在这里隆重举行。

来自2014级14班的合唱队,齐聚于田径场,用青春、激情、团结、友谊唱响了青春情,中国梦。合唱比赛在每支代表队的必唱曲目《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的歌声中拉开帷幕。

在自选歌曲演唱部分中,《红星歌》唱出了同学们青春的激情和对当年战斗岁月的缅怀,《我爱北京天安门》唱出了同学们浓浓的爱国之情,《团结就是力量》唱出了同学们团结一心、努力学习,共同为中国梦而奋斗的热情……14支代表队的演唱得到了在场评委和莅临观摩的领导们的一致好评。最终,七(1)、七(3)、七(14)班荣获本次合唱比赛一等奖,七(2)、七(13)班获二等奖,七(4)、七(5)、七(8)、七(12)班获得三等奖。
此次合唱节筹备工作于三月中旬启动,校领导充分重视,召开调度会,要求精心准备,认真教学、排练,籍此来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活动邀请了团县委书记石阳玲,副书记王丹,教育局团工委书记勇等领导莅临指导和点评。
团县委书记石阳玲在开始的致词中充分肯定了我校这一活动的深刻意义,并对青年学生们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比赛在教育局团工委书记李勇的精彩的点评之后落下帷幕。
这次比赛,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了他们热爱艺术、学习艺术的热情,为构建多彩校园、活力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寿春中学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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