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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荣获2015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标兵单位

阅读次数:914 信息来源: 寿县共青团 发布时间: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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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共青团淮南市委传来喜讯,通过现场展示、审阅材料、综合评定等方式,团县委荣获2015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全县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会议精神,在县委和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青少年思想引领、青年就业创业、青少年权益维护、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方面,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2016年,团县委将继续履行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四项基本职能,珍惜荣誉,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共青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