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3)班、八(14)班志愿社社员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同学们分工协作,认真仔细,一个小时后,校园内外所有的灯箱和标牌焕然一新。 寿春中学阳光志愿社是团六安市委表彰的“六安市志愿者先进集体”、省文明办授予的“江淮志愿服务集体优秀典型”,多年来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坚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文明、和谐、温暖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了社员们“奉献有我·我能行”的服务意识,增强了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八(13)班、八(14)班志愿社社员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同学们分工协作,认真仔细,一个小时后,校园内外所有的灯箱和标牌焕然一新。 寿春中学阳光志愿社是团六安市委表彰的“六安市志愿者先进集体”、省文明办授予的“江淮志愿服务集体优秀典型”,多年来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坚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文明、和谐、温暖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了社员们“奉献有我·我能行”的服务意识,增强了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