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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寿县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公告

阅读次数:2265 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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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吸引本地优秀大学生返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寿县籍在外学子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健康成长,共青团寿县委员会决定面向寿县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选拔乡镇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寿县25个乡镇团委分别选拔1-2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兼职副书记,兼职时间为1年(2021年12月-2022年11月),需在寒暑假期间到兼职单位全职开展工作,在校期间应加强与兼职单位的联系。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和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年满18周岁,户籍地和家庭常住地均在寿县(户口迁至高校的大学生以原户籍地为准);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4.报名人员要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在岗期间要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寿县乡镇团委兼职副书记申报表》,将申报表电子档和相关佐证材料清晰扫描件或拍照图片,采用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团县委邮箱(sxtxw@126.com),邮件的主题命名为“户籍地(乡镇)+姓名+学校”。

3.选拔任用:团县委将联合各乡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选拔任用,任用名单将在“寿县青年”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公示。

四、工作内容

1.聚焦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主战场,通过返乡社会实践形式,充分感受家乡变化,增强服务乡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2.协助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协助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等党政中心工作;完成兼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积极组织策划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青少年假期自护教育宣传活动、“青年之家”活动等活动项目。

五、其他事项

1.入选者岗位分配本着就近就便、双方接受原则,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地。

2.团县委将会为每位兼职人员购买兼职期间寒暑假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兼职人员不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日午餐,因兼职单位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兼职单位据实报销。根据兼职大学生实地工作的天数、具体表现,兼职单位在符合当地政策制度等条件下,尽量为兼职大学生适当提供公共交通补贴及其他工作保障。

4.兼职期满后,会同兼职单位进行任期评议。对于表现合格的,出具兼任职务证明;表现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省、市、县的团内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

联系人:王  硕(0554-4022487)

电子邮箱:sxtx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