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青〔2008〕13号
关于开展全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
建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县直机关团工委:
根据团市委的要求,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从业青年、团员和团组织基本情况,为全面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指从业人员50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及港、澳、台资企业。
三、普查内容
1、非公有制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类别、资产总额、年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及构成、业主基本情况等(详见附表1)。
2、非公有制企业团员青年和党、团组织建设情况。包括从业青年数、团员数、企业党组织情况、团组织情况(详见附表1)。
3、对未建立团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侧重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团员数量、未建团的原因、业主对建立团组织的真实想法等情况;对已建立团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侧重了解团员教育管理、团组织设置、专兼职团干数、工作经费、团组织开展活动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稳步推进非公企业团建,是全省团的五年工作规划部署之一。开展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员、团组织情况普查工作,是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基础性工作。全县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把普查作为推动本区域非公企业团建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普查数据完整准确,工作取得实效。
2、要注意普查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开展工作时要积极争取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要重点借助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力量,通过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座谈会、深入企业调查等方式,认真开展普查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和不留死角。
3、要按时上报普查结果。普查工作结束后,要填写《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员、团组织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员、团组织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
附件:
1、《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调查表》
2、《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
2008年7月18日
主题词:企业团建 非公有制 普查 通知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
(共印30份)
附件1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企业基本情 况 |
企业名称 |
| |||||||||||||
企业类别 |
| ||||||||||||||
资产总额(万元) |
|
年营业收入(万元) |
| ||||||||||||
从业人员数量(人) |
| ||||||||||||||
其 中 |
团员数(人) |
| |||||||||||||
28周岁以下非团员青年(人) |
| ||||||||||||||
28-35周岁青年(人) |
| ||||||||||||||
企业法人情 况 |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其它社会职务 |
| ||||||||||||||
党团组织建设情 况 |
是否建立党组织 |
|
党组织成立时间 |
| |||||||||||
党组织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未建立团组织的企业填写 | |||||||||||||||
未建立团组织的主要原因 |
| ||||||||||||||
有无建立团组织的意愿 |
| ||||||||||||||
已建立团组织的企业填写 | |||||||||||||||
团 组 织 设置情况 |
团委(个) |
|
团总支(个) |
| |||||||||||
支部(个) |
|
专兼职团干(人) |
| ||||||||||||
年工作经费 |
|
团组织成立时间 |
| ||||||||||||
团组织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注:1、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指从业人员50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
2、企业类别分为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附表2: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私营企业 |
外商投资企 业 |
合计 | ||
1 |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 |
户 |
|
|
| ||
2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其中 |
团 员 |
人 |
|
|
| ||
28岁以下非团员青年 |
人 |
|
|
| |||
28-35岁青年 |
人 |
|
|
| |||
3 |
应建团企业 |
户 |
|
|
| ||
其中 有建团意愿的企业 |
户 |
|
|
| |||
4 |
已建团企业 |
户 |
|
|
| ||
其中 |
单独建立团组织的企业 |
户 |
|
|
| ||
建立联合支部的企业 |
户 |
|
|
| |||
5 |
已建团组织 |
个 |
|
|
| ||
其中 |
团委 |
个 |
|
|
| ||
团总支 |
个 |
|
|
| |||
团支部 |
个 |
|
|
| |||
专兼职团干 |
人 |
|
|
| |||
注:1、应建团企业是指有3名以上团员的企业;
2、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及港、澳、台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