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旧栏目 / 获奖新闻 / 寿青

寿青【2015】4号

2015

阅读次数:868 信息来源: 寿县共青团 发布时间:2015-03-04
[字体:  ]

寿青【2015】4号

 

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月

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队组织:

现将《关于在全县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关于在全县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的通  知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志愿服务理念,促进我县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开展,号召广大团员青年以志愿服务方式投身美好乡村建设,共建生态寿县,在第1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来临之际,团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以“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 共建生态寿县”为主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广大青少年集中学习宣传雷锋精神和志愿者精神,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学雷锋实践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号召全县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生态寿县建设。

二、活动时间

1.3月5日为寿县青年志愿者服务月统一行动日。

2.3月1日至31日,各基层团队组织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开展集中创建活动。3月5日前后,团县委组织部分青年志愿者在城区集中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传播志愿理念  参与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卫生清扫活动。全县各基层团队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三线三边一城一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开展集中创建活动,进行环保宣传,清扫卫生死角,捡拾白色垃圾,清除非法张贴物,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到美好乡村建设中来。

2.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各基层团队组织开展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通过标语、宣传栏、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文明素养和公民意识,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争当志愿者,以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为荣。

3.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各基层团队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文化、司法、卫生、教育、供电、交通、金融系统的志愿者走上街头或到青年相对集中的企业、学校,开展法律普及、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健康卫生、礼仪知识、义务维修、交通法规、就业创业知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法律援助、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纠正各种不讲文明、不守交规的行为,引导人们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4.开展植绿护绿活动。春季是植树种草、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好季节。各基层团队组织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广泛动员青少年,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在“3.12”植树节前后形成活动高潮,为建设生态寿县添砖加瓦。

5.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各基层团队组织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社区、乡村,以空巢老人、优抚对象、残疾人、重病患者、下岗职工、留守农民工子女等群体为重点,开展志愿服务送温暖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活动要求

1、扩大宣传,营造声势。各团队组织要切实做好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活动期间积极做好典型宣传,营造氛围,掀起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新高潮。

2、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团队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3、注重总结,及时上报。各团队组织要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并配1-2幅活动照片。团县委电子邮箱:sxtxw@126.com,电话:4022487。

上一条: 寿青〔2014〕24号
下一条: 寿青【2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