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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青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预防发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

阅读次数:1994 信息来源: 寿县共青团 发布时间: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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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青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预防发生

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团委、中心校少先队总部、县属学校团委:

近日,我省陆续发生多起青少年儿童特别是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预防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10]43号)要求,我县各级团队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各基层团队组织要利用宣传栏、板墙报、广播、观看光盘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的能力。利用“告家长书”等再次与家长进行沟通联系,督促家长在放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孩子私自下水游泳。要充分发挥学生间的相互监督作用,对住家周围水域较多的青少年要确立相互监督责任。利用学校返校日把防溺水工作纳入重点安全教育内容,号召青少年儿童注意安全、珍爱生命,自觉远离危险水域,自觉做到未经家长同意不擅自游泳,自觉做到经过河湖沟渠等处倍加小心。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监管。注意对留守儿童思想上的教育引导、行为上的约束管理,避免监管缺失造成的事故发生。

    各基层团队组织接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的重要意义,多措并举,强化暑期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与当地政府、公安等多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建立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动联防机制,切实做好预防溺水工作。

 

 

 

                             共青团寿县委员会

                              201074